银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 2015-03-31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现就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为提升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运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操作。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